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组织召开 “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纳税人三方沟通交流会”。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董光辉,省税务师行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祝培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税务局法规处、货物和劳务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社保处、纳税服务处、征管与科技发展处、纳服中心和信息中心的负责人,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税务师事务所代表,纳税人代表参加交流会。省政协常委、四川金普林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岳凡宋作为税务师事务所参加会议并作发言。
交流会上,岳凡宋董事长针对房地产公司整体转让未出售的已出租地下车位、商铺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适用政策,在建工程转让涉及买卖双方如何加计扣除,以及建筑企业根据合同应开票确认收入的尾款因质量、结算、付款等纠纷实际无法全额收回,能否先适用1%的预征率开票缴税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得到省税务局相关业务部门的积极答复。